BAZHONGZHISHICHANQUAN
领导讲话
巴中市知识产权局3名经费自筹编制人员
调整为使用定额定项补助事业编制
根据巴编办发[2005]74号、巴编办发[2006]18号文件精神,我局3名经费自筹编制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于日前市编办下发文件(巴编办发[2006]18号),将我局3名经费自筹编制人员调整为使用定额定向补助事业编制。
巴中市知识产权局 高绪明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