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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专门通知(巴府办函[2006]113号),在原《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制度》和《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基础上,印发了《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协调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该通知指出: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专题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有关日常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该机制的建立对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巴中市知识产权局 朱敏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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