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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促进专利申请量的持续增长和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平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加大专利投入,今年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预算设立专利资助资金5万元。该资金由县科技局负责管理,县财政和审计负责监督使用。主要用于支持本县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以及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实施补助。据悉,该专利资助资金的设立开创了巴中四县区的先河,必将对其他三县区产生示范和推动的作用。
(白晓东200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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