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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工作。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坚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要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的诚信、法制水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为实现巴中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方针原则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要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张中伟省长、熊光林市长在全国、全省、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省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求,达到以下三个主要目标。
(一)基本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和其他恶意专利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市、县知识产权执法队伍,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和提高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能力。
(三)增强我市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对涉外知识产权争端与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国际信誉与政府信用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食品、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2004年9月至10月,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冒充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开展大检查与集中整治行动,对发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严格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要加强后续动态跟踪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见到实效。
(二)开展专利维权专项执法行动。
2004年11月至12月,要对各类专利权的维权进行专项执法行动。
1、对假冒“彩虹”电热蚊香片专利产品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检查和查处活动。对涉及市外的假冒专利行为及时与有关省市协调,坚决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要追溯生产源头,取缔制假窝点,堵住市场出口。
2、加强对家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重点对各地家具市场进行检查,杜绝冒充专利行为。
3、针对四川小角楼有限责任公司精品金鑫酒瓶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南江万象实业有限公司青饲料切碎机实用新型专利权被市外企业侵害事件,积极协助专利权人取得国、省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和关注,利用国、省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同侵害发生地的知识产权部门协作配合,作好维权执法工作。
在专利维权专项执法活动中,要主动出击与受理举报相结合,广泛收集线索,认真查证核实,及时查处和处理。
(三)开展大型商贸市场与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各区、县要重点对大型商贸市场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与整治工作。市、区知识产权部门要重点对南池市场、城西市场、状元桥装饰材料市场、小东门家具商场等进行检查和整治。同时,还要对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二季度举行的“川陕商品交易会”进行知识产权执法检查。
(四)开展打击专利诈骗行为的专项执法活动。
2005年1月至2月,重点对利用专利进行经济诈骗的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严厉打击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已发现的假冒“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认证委员会”的行为,要积极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坚决打击取缔。
(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研讨、交流与沟通活动。
1、2004年第四季度,积极组织各县(区)专利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研讨会,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2、2004年11月,邀请国、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及专家来巴中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一次学术报告,以提高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2004年12月,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各县(区)分管领导及市、县(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同志到成都、德阳、绵阳、宜宾等地调研学习,加强同兄弟市州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的交流与合作。
4、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引导和帮助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专利产品的专利标记,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参与市场竞争、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预防和规避侵权风险的能力。
5、建立专利执法数据库存,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局上报专利执法数据。
6、2005年“3.15”“4.26”期间,各县(区)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与合作,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大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同时,将执法活动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努力营造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五、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学习吴仪副总理、张中伟省长、熊光林市长在全国、全省、全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及市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这次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市、县(区)知识产权部门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履行职责、积极作为。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手段,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执法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各级各相关知识产权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和研究工作,保证各级执法人员在掌握知识产权知识的基础上,了解与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其他法律、政策和管理知识。要注意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剖析,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不断总结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的共性和特点,把握专利案件的客观规律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专业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继续推动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各县(区)要在2005年4月,利用专利法实施20周年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维护权益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市场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与执法信息交流,进一步扩大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联合执法范围和效率,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肃查处和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尤其要加强食品、医药领域、大型商品批发市场与会展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并将此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县(区)知识产权部门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03年工作联系会议纪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与当地公安、工商、版权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力度,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互动态势。
(五)加快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加快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优势,及时向社会提供国内外知识产权信息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当前,重点是建立我市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的专利文献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等信息,帮助企业突破国内外壁垒,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六)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手段。市、县(区)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队伍体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市、县(区)财政要安排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为配备必要的执法设施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保障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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